This page was saved using WebZIP 7.0.3.1030 offline browser on 12/30/19 22:02:32.
Address: http://www.fmcul.com/list-24-1.html
Title: 企业简介 - 四川视觉奇迹科技有限公司  •  Size: 12924
关于我们

侵权投诉指引

侵权投诉指引 一. 四川视觉奇迹科技有限公司声明 “四川视觉奇迹科技有限公司”为中立的平台服务提供方,仅为用户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四川视觉奇迹科技有限公司”不对用户及商家在平台上发表、转载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根据《侵权责任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四川视觉奇迹科技有限公司”特制定本侵权投诉指引,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公司、企业、社会团体等)认为平台上的笔记/商品/服务存在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内容,均可按照本指引向“四川视觉奇迹科技有限公司”发起书面投诉。 二. 侵权投诉受理情形 1)侵犯名誉权、肖像权等人身权利; 2)侵犯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 三. 侵权通知程序 如权利人认为“四川视觉奇迹科技有限公司”平台上的用户笔记、商城商品或服务等内容侵犯了其人身权、知识产权的,请按照以下流程及要求向“四川视觉奇迹科技有限公司”发起书面投诉。 1)权利人下载《侵权投诉通知书》,按照表中要求填写信息并提交初步证明材料(按照第五项标准)。 2)将《侵权投诉通知书》及初步证明材料以“权利人姓名+投诉事项”为邮件名,发送到指定邮箱。 3)“四川视觉奇迹科技有限公司”收到材料后会进行形式审核。对于符合要求的投诉予以处理,对于资质不明、材料不全或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四川视觉奇迹科技有限公司”不予受理,直至权利人补充完整资料。“四川视觉奇迹科技有限公司”正式受理投诉之后,会对材料内容进行表面审核并作出审核结果。如投诉审核通过,“四川视觉奇迹科技有限公司”会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损害进一步扩大。 4)“四川视觉奇迹科技有限公司”在审查过程中有权视具体情况要求权利人提供或补充相应材料,权利人应在“四川视觉奇迹科技有限公司”设定的合理期限内予以答复或补充,期满未作答复或补充的,视为权利人撤回投诉。权利人也可主动撤回投诉。无论是权利人主动撤回还是被视为撤回,“四川视觉奇迹科技有限公司”有理由认为原被投诉的侵权情况自始不存在。 四. 反通知程序 权利人应知晓,当“四川视觉奇迹科技有限公司”根据投诉人的申请及证明材料采取冻结、屏蔽涉嫌侵权链接的措施后,会将通知及相关措施告知“四川视觉奇迹科技有限公司”的被投诉用户或商家。如果“四川视觉奇迹科技有限公司”被投诉用户或商家认为其行为并未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应在接到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下载《未侵权声明》填写并准备申诉材料(按照第六项标准提供),向“四川视觉奇迹科技有限公司”邮件提交声明及材料。“四川视觉奇迹科技有限公司”接到声明后,会将该声明转送至投诉人,并告知投诉人可以向有关主管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声明转达至投诉人后十五日内,“四川视觉奇迹科技有限公司”未收到权利人已经起诉或者起诉通知的,可及时终止所采取的措施。 五. 初步证明材料 1)投诉人身份证明文件: a.个人:包括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居民户口薄、护照、外国人居留证等。如提供居民身份证,请提供正反两面复印件;如提供其他证件,请提供证件首页和个人页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最常用的有效身份证件是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b.公司、企业或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需要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证件的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委托证明文件: 如投诉人委托他人处理侵权事宜,除第1项证明文件以外,还需提供真实、合法的授权委托书(权利人签名或盖章)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按第1项标准准备)。 3)权属证明文件: a.人身权利侵权: 1)名誉权:侵权事实及侵权损害事实; 2)肖像权:肖像来源及权属证明。 b.知识产权侵权: 如果是侵犯知识产权,请提供权属证明: 1.著作权:著作权登记证书、创作手稿、作品发表时间证明、认证机构出具的权属证明以及取得著作权权利的合同等; 2.商标权:商标注册证、商标许可合同; 3.专利权:专利证书、专利的权利要求与说明书等 4)要求冻结、屏蔽、删除的侵权链接的准确名称、网页截图及在四川视觉奇迹科技有限公司上的链接地址; 5)联系方式: 权利人或代理人在《侵权投诉通知书》中填写的电话、邮箱、地址应为有效的联系方式,且投诉人应保持通信畅通,如因权利人或代理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不准确或有遗漏,无法及时收到反馈结果,由权利人或代理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六. 申诉材料 1)被冻结、屏蔽的侵权链接的被投诉方的姓名(名称)、地址及营业执照(单位)、身份证明(个人)、联系方式等; 2)要求恢复的被冻结、屏蔽的侵权链接的准确名称、网页截图及在四川视觉奇迹科技有限公司上的链接地址; 3)认为不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 a.权属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对被冻结、屏蔽的侵权链接享有知识产权或使用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属证明、创作手稿、经权威机构签发的作品创作时间戳、作品备案证书、授权书等能证明被投诉方拥有相关权利的有效权属证明; b.被投诉方提供的笔记/商品/服务未构成侵权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被投诉方提供的笔记/商品/服务等未侵犯权利人的人身权、著作权、商标权或专利权等权利的有效证明材料。 4)被投诉方的保证:被投诉方应对《未侵权声明》中的陈述和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保证承担因被投诉方的答辩而恢复被投诉笔记/商品/服务给四川视觉奇迹科技有限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及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5)如委托他人进行申诉,还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6)被投诉方应当在《未侵权声明》上亲笔签名或者加盖公章,否则四川视觉奇迹科技有限公司将不予受理。 七. 联系方式 关于社区用户或笔记侵权,请将侵权投诉通知书及初步证明材料发送至info@gumipet.com; 关于商城商品或服务侵权,请将侵权投诉通知书及初步证明材料发送至zhanglei@gumipet.com。 八. 投诉注意事项 1、为保证投诉的问题能够及时有效的解决,请按照该指引的要求提供真实有效、完整清晰的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处理。 2、投诉人应保证所提交的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和合法的,并承担要求“四川视觉奇迹科技有限公司”屏蔽、冻结相关侵权链接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连带责任。 3、“四川视觉奇迹科技有限公司”有权利和义务在法律法规规定及审核人员的认知水平、能力范围内,对投诉人的投诉作出判断、处理和答复。“四川视觉奇迹科技有限公司”不对投诉人的投诉是否得到某种结果作出任何形式的承诺或保证。 4、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四川视觉奇迹科技有限公司”有权修改本指引。
Copyright ©     四川视觉奇迹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